关于女性"上环"问题;有无律师说说公道.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26 05:22:33
生过宝宝的女人,当然了不想再生宝宝的话,我觉得应该按照个人自愿喜欢哪种避孕方式进行避孕,只要平时妇检没问题不就行了?
上环: 目的:避孕(不保100%) 副作用:疼 不适 出血 月经不调 妇科炎症 严重要手术.上环不用套就一样脏的得病;上环又戴套多此一举!?

是否女人就该被上刑一生?是否就没选择自己生命健康的权利!?

有没律师来讲讲,如果某单位强迫,作工作等威胁妇女该怎么办?

这就是侵权。

很明显的。

被强制的妇女当然有权利拒绝或者提出抗议,如果以工作福利等作为要挟,更是违法的。

目前法律没对避孕方式采取强制要求,可以由当事人自己选择。如果单位强行要求用某种方式,可以拒绝,权利受到侵犯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权。

关于强迫上环,我国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,因此单位无权提出此要求,本人有权拒绝

结论: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强迫妇女进行节育手术,国家法律保护妇女的生命和健康权

原因:由于计划经济年代的人口状况,部分地区强制妇女安装节育环,但是,这也是出于防止超生的情况发生,而且,那时的法制相对不健全,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各方面享有同男子一样的权利,禁止虐待妇女等等。

解决方法:您可以向您当地的妇联投诉,如果他们因此将您辞退,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局申诉